筑牢办学底线 坚守教育初心——XX小学积极落实“规范管理年”行动
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与根本保障。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的关键部署,不仅为基础教育明确了治理底线,也激发了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XX小学有着83年办学历史,学校从乡村学校、城乡接合部学校、城市拆迁安置区学校一路走来,一直力求规范管理,实现育人初心。《通知》发出后,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规范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从“安全底线、日常管理、师德师风”三个方面提出了落实工作的三个路径,为学校筑牢办学底线、坚守教育初心奠定良好基础。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守护校园安全底线
《通知》涉及8部法律、16项政策文件,其中,直接关系学生安全的有5部法律、7项政策文件,为守护学生身心健康这一校园安全底线,XX小学着重做到以下三点。
(一)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中“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的内容,以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不得聘用有下列情形的人员”的规定,《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和支持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机构、组织,研发、提供学校安全风险预防、安全教育相关的服务或者产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等法律及规定,XX小学在做好安全常规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对校园欺凌、性侵等高敏感问题实施专项防御措施。开发专门课程,与派出所联动预防欺凌,实施教职工准入机制。二是提高安全检查有效性。邀请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演练工作。三是对特殊体质的学生加强筛查和备案。校园内准备11台AED等急救设施设备,常年开展师生急救培训。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的内容,以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心理辅导室”的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中“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中“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中‘身心发展’指标”,《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等法律及规定,XX小学探索出“儿童友好型”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理念上,做到“三全”,即全员参与、全程关注、全方位关联;做到“三融合”,即心理理论融合、心理和“五育”融合、心理与生活融合。路径上,做到课程有心,即开发心理健康课程;做到活动有趣,即创设“你笑起来真好看”等系列心育活动。通过科技节、艺术节、读书节、体育节等校园节日、保障大课间、守护课间十分钟等形式,改善学生的心理日常。保障上,做到协同有力,即党政牵头,部门分工,依托全体班主任,发动全校教师,心理教师专业托底;实行学生安全员机制,即班级学生心理安全员为心理联络员、情绪观察员、矛盾调解员;开展家校社医联动机制,即邀请家长,联动社区、医院、律师、派出所、妇联、团委、教研机构、高校等单位构建家校医社共建生态,定期开展学生心理行为筛查,定向实施心理矫正。
(三)保障学生的公平权益
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十一条,“对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合理便利,实施融合教育,给予特别支持;对学习困难、行为异常的学生,应当以适当方式教育、帮助,必要时,可以通过安排教师或者专业人员课后辅导等方式给予帮助或者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的规定,以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中要求“面向每一名学生,教好每一名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的内容,《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需要特别照顾学生的关爱帮扶和心理辅导”等规定,XX小学为需要帮助的儿童建立台账,建立“一人一专班”的跟踪帮扶机制:一是为有需要关爱学生开展游戏社团、艺术社团课程,让他们在游戏、艺术创作中拥有成就感和归属感,拥有个性化发展的机会;二是为遭遇重大突发事故学生开展特需课程,让他们尽快恢复心理弹性;三是为每个学生创设公平展示机会;四是成立“需要关爱学生的老师支持项目组”,对班级有需要关爱学生的教师不仅给予专项能力培训,还落实评职评先优先,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分层分类介入支持;五是成立“家校矛盾调解组”,由专门人员对遭遇家校矛盾的教师给予帮助和支持;六是做好需要关爱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工作,让需要关爱的学生和家长切实感受教育平。
二
加强内部治理,保障日常管理有序
(一)遵循教育法规,确保治理理念正确
保证治理观念符合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学校治理成效的重要前提。例如,关于对“治理”的理解,如果不统一认识到相关法律法规上来,则极其容易出现治理偏差,甚至出现违法情况。当前不少中小学家长会把“教育”等同于“得到分数”或“学习知识”,一些家长甚至对子女讲“你到学校就是学习知识,其他不管”;一些学校的教师也容易产生“我是某学科教师,我的责任就只负责给学生知识”等偏见。如果学校的教育管理人员对此也是概念不清不明,这些类似的不当教育理念将直接消解学校的治理成效,无法形成教育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规定,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六条“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对“教育”的内涵界定,显然没有一条法律条款规定“教育就只是学知识”“教育就只是拿分数”。这提醒学校管理者在实施治理时必须将所有治理理念建立在对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准确理解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学校治理方向正确、路径规范、成效可期。
(二)规范治理结构,保障运行有序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等政策文件精神,XX小学构建规范的治理体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完善学校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建立便捷规范的办事程序,保障日常运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校务会议,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立家长学校,设立学校开放日,提高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落实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将管理重心下移,实施项目制,探索分布式管理,增强办学活力。学校建设体现“培养建设未来中国的学习者”的育人目标,“天地玉成、四季花开”的育人理念,开展丰富的校园活动,增进师生相互关爱,增强学校凝聚力。不断优化校园空间环境,建成市教委命名的健康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文明校园、智慧校园。
(三)深化评价改革,提高治理效能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对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指标体系,进行监测,改进教育教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中“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整体水平及变化情况”,《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推进评价观念、方式方法改革,提升考试评价质量”等规定,XX小学推行以下改革措施:一是开展“一张试卷”评价的改革。对于1至2年级的学生,取消书面试卷,实施在超市、轻轨、餐馆、厨房等孩子熟悉的真实场景中进行测评;对于3至6年级的学生,取消了偏难怪题,让学生不再“谈考色变”。二是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改革。所有学生参与德智体美劳素质评价,自主选择特色素养开展评价。学期初,学生自主申报并展示自己的“基本素质+特色素养”;学期中,学生自主实践;学期末,学生自评、互评,保障人人都能“进步”。三是致力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学校以生活任务和实践活动为主要形式,创新学科类作业,取消课外教辅资料,鼓励班级实施每月1次无作业日、每周1次自主作业日,老师创设“寒(暑)假生活”,为学生实现“快乐假期”减负。
三科学设置奖惩机制,保障教师行为世范
(一)厘清职责,明确师德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等内容,《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8、19号)等法律法规,XX小学教师通过辩论赛、情景剧等多种方式研读法律法规,明确了教师的职业定位、权利义务、行为准则和处分标准,清楚师德行为边界,增强师德红线意识。
(二)履行义务,为教师创造发展路径
根据《教师法》规定,“参与培训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关于“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订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的内容,《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规定“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注重青年教师培养;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凝练教学经验”,XX小学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多元通道:一是采用“两轮四步谈话法”来帮助教师专业发展。每位校级干部与中层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全体干部再与每位教师进行一对一谈话,通过每学期的两次谈话,了解干部教师的成长愿望,帮助干部教师确定发展方向,推动解决问题及反馈改进。二是实施“六大发展通道”。每位教师根据兴趣、志向和能力倾向自主选择行政、教学、德育、教研、特长及常规等多元发展途径。三是每年举办学术年会。教师展示每学年的个人成果和项目组阶段成果。四是为新教师提供全面支持。学校设立专门的新教师班,为每位新教师配一位学科导师和一位班级管理导师,量身定制课程,采用模拟情境教学提高新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传统师徒结对模式的基础上,创建“问题与解决策略”交流平台,通过教育券交易开展自主请教或组团请教,汇总新教师的问题解决策略,建构新型学习共同体。五是推行“学术小秘书”制度。帮助有实践经验但不擅长成果转化的教师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能力。
(三)减轻负担,为教师提供宽松氛围
根据《教师法》第二章第九条“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的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做好教师后勤服务,丰富教师精神文化生活,减缓教师工作压力,定期安排教师体检”,《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对教师发展提出“关心教师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帮助解决教师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促进教师身心健康”等规定,XX小学着力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一是让一线教师参与制定教师考核和管理制度。定期举行教师负担论证会,取消部门之间不必要的会议、检查和任务。二是进行评价改革。减少评价次数,甚至取消某些评价活动,比如废除片区期末联考,实行“零考核”制度以及多种形式的教师免检制度。三是组织各种活动。缓解教师压力、放松身心、改善关系。四是为教师提供特别支持。成立特殊学生项目组和矛盾调解项目组,为常年面对特殊学生的班主任和遭遇家校矛盾的教师提供支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