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教育局及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光明区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2021年光明区法治政府考核(法治深圳建设)评分细则》,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光明区教育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一)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带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成立学校“一把手”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学校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组学法制度,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列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同步开展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档案法等专题学法讲座,实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参与率100%,优秀率100%,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一)加强局机关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局机关内于办公室加挂设立法制科,统筹法治有关工作,并配备常年法律顾问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教育系统职员考取执法证、听证员证,目前共有持证执法人员20名,听证人员12名。
(二)加强学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德育处主任为主体,以班主任、思政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各学校加强区司法部门联系,聘请光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副所长和民警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组建光明区普法通讯员队伍。联合司法局在全区中小学校聘任公共安全副校长授课,与“法制副校长”互为补充,覆盖率达100%。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培训。与区司法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强师工程”思政教师培训,并合作制作民法典绘本、“智慧锦囊-光明区班主任普法应急小手册”等法治教育专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促进全民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教育系统法治机制
(一)依法履行教育行政部门职能。成立行政执法工作小组,根据执法人员数量及职责配备配足专业执法设施设备。成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小组,联合市场监管、民政、街道等部门开展“双减”工作的联合执法行动,印发《光明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工作方案》《光明区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等,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和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共发现证照不齐的非法学科类培训机构67家,已由街道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试行)》《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试行)》,规范管理执法清单,规范执法程序,逐步构建信息公开化、过程痕迹化、监督严密化的全程闭环执法管理体系。制定“两轻一不”清单(即依法从轻处罚、依法减轻处罚、依法不予处罚违法行为清单),根据《行政执法档案整理归档指南》,完成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拓宽行政执法工作群众评议渠道,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开展教育系统领域行政执法手册编制工作,系统梳理与教育行政职权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流程等内容,编制成执法工作指引。集中力量对人事、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四)推进依法治教。41所学校均已制定章程,2021年度新开办的3所学校章程在草拟制定。积极落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有关要求,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健全学校师生申诉、救助和问题协商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集思广益,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不折不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光明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被纳入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光明区教育局严格履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听证等工作。
(二)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光明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光明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修撰,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先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安排上区政府常务会议;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后印发。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局机关和学校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局机关和学校决策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受理官司1起,在法律顾问协助下,一审胜诉。
五、加强阵地建设,强化普法教育效果
(一)加强课堂教育阵地建设。把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治素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把法治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认真执行《深圳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将法治教育课纳入学校课程安排,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课堂教育中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使法治教育成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道德与法、班会课等载体开展普法教育,举办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校园广播、电子屏、微信平台、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进行宣教活动,使广大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机,通过法律知识讲座、竞赛、主题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在师生中大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